主页>IDC频道>

阅读新闻

学林随笔|张福利:实实在在把职业教育搞好,要有“好米、好厨、好锅”

来源:【来源网站】 作者:admin 日期:2025年03月17日 07:25 点击:7911次

  米乐app平台V.5.9.55-IOS/Android通用版/手机APP下载

    中新网绍兴6月27日电(项菁)今年入梅以来,浙江绍兴出现持续强降雨。受其影响,在浙江绍兴越城区投醪河路上,投醪河部分河坎近日发生坍塌。据当地相关人士初步判断,事故与降雨量大、内河水位降低、建筑久远等因素有关。投醪河曾是越王勾践投醪劳师的地方。公元前473年,勾践出师伐吴,越国父老敬献壶浆。勾践投之于上流,让军士迎流痛饮,最终合力打败吴国。投醪河因此得名,其也成为后人传颂的一段佳话。27日17时许,从现场可见,靠近路面一侧的部分河坎发生坍塌,河道内堆积了石块、土坡、护栏等,废墟大约占了河道一半的宽度,总体水位不高。以投醪河桥为中心,东西两侧分别架起了2米多高的金属围挡。当日,根据现场观测,投醪河位于绍兴市稽山中学的南沿,不时有师生进出,门口也有家长接送等待。据抢修人员介绍,为了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其已经清理了周边的大型广告招牌等,这几天会通过高频巡查,及时处置风险隐患。等到雨势缓和,他们将开展打捞及清理作业。对于发生坍塌的原因,绍兴市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分析称,持续强降雨导致越城区环城河(内河)水位上升,根据调度,环城河水闸逐步放水,“内河水位降低,导致河两岸压力减弱,同时发生事故的河坎修筑时间也比较久,这些因素都容易引发河坎坍塌”。据了解,针对此次事故,当地已明确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坍塌河坎,待整改方案制定后立即组织实施。据绍兴气象部门预测,28日起绍兴地区雨势减弱,29日有望见到太阳,但午后多分散性雷阵雨。(完)

米乐app平台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聚焦网络传销犯罪新形态、新形式,依法准确定性处理。在互联网跨地域性、虚拟性、交互性的影响下,网络传销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噱头,以新媒体为依托,呈现出犯罪路径由“线下拓展”向“线上线下聚合”,犯罪对象由“熟人滴灌”向“大水漫灌”,犯罪媒介由“实体商品”向“虚拟商品”的发展变化,人民法院透过表象,依据入门费、设层级、拉人头发展下线等典型特征,依法准确认定犯罪行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各被告人、被告单位均以投资获取高额返利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将参加者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钱财,人民法院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准确认定各被告人、被告单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是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组织、领导网络传销犯罪活动次数多、主观恶性深、情节严重的骨干成员,坚持“刑”“罚”并举予以严惩。在被告人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张某作为传销组织的首要分子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亿元,依法严惩的同时做实“打财断血”,剥夺犯罪分子再犯能力。同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网络传销犯罪人员的主客观情节,用足用好法律和政策,对层级较低、主观恶性较小、获利较少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在被告单位浙江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被告单位同时存在正常经营和传销活动,一些入职不久、涉世不深的青年人参与其中,鉴于情节较轻,案发后积极认罪悔罪、主动退赃,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缓刑,充分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目的。三是注重对网络传销犯罪的释法说理,着力提升群众传销辨识能力。新型网络传销犯罪多点散发,更具隐蔽性、迷惑性,使得不明真相的参与者一时难以识破组织者的骗局。人民法院在裁判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在被告人张某冒用公益名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切实讲清被告人假借慈善之名骗取钱款的性质;在被告人杨某假借弘扬传统文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充分揭示被告人利用封建迷信实施传销活动,并通过线下授课敛财的本质;在被告人陈某、被告人李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通过揭开被告人假借投资“虚拟货币”“电影票房”等实施传销活动的面纱,深刻揭露传销组织骗财的实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充分立足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变化、新情况,依法从严惩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铲除违法犯罪根基上持续发力,坚决斩断网络传销的犯罪链、利益链、生态链,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强化防范网络传销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网络平台监管责任,积极构建网上网下协同防治新格局,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3年5月,被告人张某注册成立深圳市善某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善某汇”)。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张某伙同查某、宋某等人,开发了“善某汇众扶互生会员系统”并上线运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开展传销活动,采取培训、宣传等多种方式在全国各地大肆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善某汇”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经统计,“善某汇”在全国共计吸纳会员598万余人,层级达75层,张某非法获利25亿余元。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通过组建传销组织,利用“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高额收益为诱饵,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是一起假借公益名义实施网络传销犯罪的典型案例。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打着“爱心慈善”“共同富裕”等幌子,利用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大肆组织网络传销,以筹集“善款”等名义非法敛财。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等人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通过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非法获利25亿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人民法院依法准确认定被告人张某系主犯,判处最高刑期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加大罚金刑的处罚力度,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慈善活动环境。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面对以“慈善互助”方式开展营销的,务必保持警惕,不要轻信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钱某在经营被告单位浙江某公司期间,伙同被告人赵某等人以“智能充电桩商城系统”网络平台实施传销活动。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以销售充电桩、提供充电桩经营服务为名,通过宣称国家支持等虚假宣传,安装运行少量充电桩,用充电、流量、广告收益为幌子,以直推奖、伯乐奖、级差奖、团队奖等奖项为诱饵收取费用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鼓励会员继续发展下一级会员。经统计,“智能充电桩商城系统”网络平台用户数共计2万余个,层级达25层,涉案资金10亿余元。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略。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钱某等人以投资智能充电桩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钱某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主观恶性及犯罪后表现等情节,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合并判处钱某有期徒刑十八年;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赵某等四十六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对张某等二十四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对被告单位、被告人判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生效。本案是一起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施网络传销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有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资金困难时,不惜铤而走险借助网络实施传销犯罪,严重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本案中,被告单位实施以投资智能充电桩为名,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传销犯罪,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置于企业经营活动中,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直至司法机关办案期间,仍有个别参加者认为是参与正规投资。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准确认定单位犯罪,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并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程度、作用、主观恶性及犯罪后表现等情节,依法认定钱某等6名被告人系主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对其余41名从犯均予减轻处罚,并对其中参与时间较短、发展下线较少、涉案金额较小、退缴违法所得的张某等宣告缓刑,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从宽处罚。同时,本案也警示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要摒弃侥幸心理,远离网络传销活动,守法合规经营。2021年8月,被告人李某经他人介绍下载“某某影视”App,明知该App以投资电影票房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吸收会员,要求会员缴纳入会费,并按会员投资金额和发展会员数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其仍通过微信、熟人间宣传等方式推广该App并吸收会员。同年10月,李某被任命为“某某影视”山东区域总经理,11月19日“某某影视”App关闭,会员无法登录提现。经统计,李某发展下线2152人,层级达8级,涉案金额380万余元,获利2万余元。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投资电影票房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宣传推广“某某影视”App,要求会员缴纳入会费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会员投资的数额和发展会员的数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李某具有自首、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减轻情节,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李某提出上诉。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是一起以获得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实施网络传销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各种商业投资的线上化、网络化趋势明显,一些犯罪分子以投资高额返利为名,实施网络传销犯罪,导致不少群众遭受财产损失。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利用少数群众对短期高额收益项目的投机心理,假借高收益电影票房投资项目,依托注册网站和手机App客户端,精心设置影视投资传销骗局,宣传推广“某某影视”App,不断发展会员、吸收资金,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李某系经他人介绍下载该App并推广,具有自首、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予以减轻处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本案也提醒广大网民要警惕高额回报投资骗局,避免误入网络传销陷阱。2018年初,被告人陈某等人以区块链为噱头,策划设立“某Token”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虚拟货币作为门槛费以获得增值服务,可利用平台“智能狗搬砖”技术在不同交易场所进行套利交易,并获得平台收益。会员间按照推荐加入的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数额,由平台按照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三种方式进行返利,实际均是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为逃避打击,陈某等人于2019年1月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国外,并继续以“某 Token”网络平台进行传销活动。经统计,“某Token”网络平台注册会员账号超260万个,层级达3293层,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泰达币、柚子币等各类虚拟货币超900万枚。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人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参与程度、主观恶性及犯罪后表现等情节,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陈某等提出上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是一起以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新技术概念作伪装实施跨境网络传销的典型案例。虚拟货币立足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结构,具有匿名性、无国界性等特点,已成为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对象,并向网络传销领域蔓延。本案中,被告人陈某等人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以发展会员数量来计算报酬及获取高额返利,非法收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超900万枚,为逃避侦查将平台服务器设置在境外,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人民法院根据跨境网络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判处相应的刑罚,同时依法对涉案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予以没收,切断了被告人跨境再犯罪的经济能力,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捍卫互联网金融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健康发展的态度。2020年起,被告人杨某等人假借“弘扬伏羲文化”创立“万某合”网络平台,先后发展罗某、晏某等骨干成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对外销售“中华姓名学”“即刻旺运”“中华风水学”等课程。“万某合”网络平台将参与人按照不同交费额度设置多个级别,根据级别获取不同额度返利,并通过营造氛围、现身说法等方式,在线下授课过程中将杨某打造成“庚天缘大师”,配备四名“护法天使”,神化被告人杨某可改运势,助人逢凶化吉、时运发达,不断对参与人洗脑,蛊惑参与人购买课程并发展下线。经统计,该传销组织共计吸纳会员120人以上,层级达3级以上。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利益引诱,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杨某提出上诉。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米乐app平台  

    新疆政法史馆承载着建国以来新疆政法事业跋涉的每一道辙印,是全国为数不多反映政法历史沿革的场馆。自2022年7月1日开馆以来,先后被命名为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直属机关党员教育基地、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高校党员教育基地、学校“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乌鲁木齐校区教学实践基地。新疆政法史馆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文化为主旨,通过系统展陈新疆政法工作历史经验、成效和英模典型,不断打牢新疆政法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推动政法工作改革发展,为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凝聚精神力量。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新疆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不懈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作出巨大贡献。新疆政法史馆内展陈的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新疆与基层干警的合影,激励人心;喀什地区护边员用瓦罕走廊石子粘贴的“长治久安”,凝结着护国决心;伊吾保卫战中军功马雕像背后的故事,让人心生敬佩;恐怖分子残害无辜群众的视频画面,时刻警醒安不忘危;政法英模忠诚履职、舍生忘我的群像,震撼人心……一桩桩史实、一件件史料,全面回顾了新疆政法事业从1951年7月至今所经历的初创调整、全面发展、改革与创新3个阶段的发展轨迹和历史脉络,教育、引导、激励新疆政法战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牢法治思维、筑牢政治忠诚,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疆政法史馆包括发展历程、成就荣耀、社会稳定、热血奉献、英雄模范5个展厅,展陈文物、史料、书籍、制服、胸章等近万件,记载着新疆政法事业的光荣历史和红色传承,是展示政法队伍形象的重要阵地,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是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政法工作的重要窗口。新疆政法史馆内,沙漠胡杨、天山雪松、戈壁红柳、绿洲白杨四幅画作,折射出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扎根边疆、甘于奉献的精神,正是全区政法干警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舍身忘我、赓续奋斗的赤子之心。楼兰古城的千年胡杨树枝、尼雅遗址精绝国的残存陶片、记载《张骞李广利列传》内容的汉代胡杨木简,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多文化交往交流交融的地方,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60年代印有“为人民服务”的军绿帆布挎包,90年代处置伊宁市打砸抢骚乱事件中公安民警使用的报话机、对讲机、喇叭,新时代驻守边防哨所的官兵手绘的喀喇昆仑神仙湾哨所彩绘石……这一件件展品,记录的是一代又一代政法人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传承。新疆政法史馆自建成以来,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中央部委、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先后参观180余场次、3100余人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新疆反恐维稳斗争史料和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进程研究,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各地各级反恐维稳斗争史料、通志、年鉴等近300册,收藏于新疆政法史馆,对敌斗争工作史料相对完备,为深入研究分析总结新疆反分裂、反恐维稳斗争的规律、短板、经验,推进新疆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对做好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意义重大。2022年7月,依托新疆政法史馆配套建成新疆政法书屋,现有藏书8000余册,多为中央部委、机关领导干部、退休老干部、基层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捐赠,配套有新疆著名红色教育基地展示墙、具有典藏价值的历史理论书籍和纪念品等,并配备电子图书借阅机,共享新疆图书馆馆藏图书资源,是政法干部的精神补给站,是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首选基地,是法治文化的交流平台。近两年来,依托阵地先后开展参观分享、读书分享活动60余场次,推动党员干部海纳百川、博采众长,不断在拓展视野中增长见识和才干。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宽城区应急局27日发布情况通报称,2024年6月27日8时许,宽城区人民大街与珠江路交会处一老旧三层建筑,在修缮加固前准备工作过程中,局部发生坍塌,造成2名施工人员被困,1人已被救出,送往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1人正在全力组织搜救。事故还造成现场4人轻伤。事发后,宽城区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应急、消防、住建、公安、卫健、属地街道等单位到场处置,目前相关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

    米乐app平台数据统计中!!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匿名?